卫生单位深化商业贿赂整治意见
县、镇、乡各医疗卫生单位:
我县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现象得到了遏制,取得了较好成效。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问题依然存在,“收红包”、“拿回扣”等问题尚未根除。为了进一步做好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治理工作,根据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深化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的通知》精神,现提出以下工作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要牢固树立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的思想
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是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措施,是维护卫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各单位要进一步认识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克服懈怠和麻痹思想,坚决纠正医务人员收受红包、回扣“心安理得”、“侥幸心理”、“从众心理”、“不平衡心理”等不正确认识。牢固树立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的思想,时刻紧绷拒腐防变这根弦,继续扎实做好商业贿赂治理工作。
二、进一步抓好廉洁从业教育,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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