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基层道德评议工作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城乡基层精神文明建设,提高群众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市文明委决定,在全市广泛开展道德评议活动,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通过广泛开展群众性道德评议活动,用身边事、身边人来教育、感化、引导广大群众规范日常行为,摒弃不良习惯,使“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20字基本道德规范深入人心,为城乡一体均衡建设提供有力的思想道德保证。
二、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道德评议活动,褒扬正气、鞭策落后、传播文明,使广大群众文明意识明显增强,城乡文明程度明显提升,达到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中“市民对文明创建和和谐创建工作的支持率达到80%以上、文明家庭比例大于30%”的要求。
今年年底前,建成区内13个城市社区和半数以上农村社区健全评议组织、建立评议平台、开展评议活动;2013年底前,道德评议活动在全市城乡基层全面开展。
三、基本原则
(一)正面疏导、积极引导的原则。对遵守道德规范的言行予以褒扬,对道德失范的人和事进行评议剖析,说服和劝导当事人认识错误。
(二)因人而异、因事制宜的原则。注重评议方式方法的针对性和灵活性,增强评议效果,防止造成负面影响和消极后果。
(三)实事求是、公平公正的原则。要一事一评,就事论理,以理服人,评议中不得徇私舞弊,不得侮辱人格,不得泄露当事人的隐私。
四、主要内容
(未完,全文共2343字,当前显示611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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