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职能服务指导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保障和促进蓝色经济区建设又好又快发展,为全面建设文明富庶新做出新的贡献,现根据市委和省院的部署要求,就全市检察机关服务蓝色经济区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着力增强检察工作服务蓝色经济区建设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
1、深刻理解实施蓝色经济区建设的重大意义。国务院批复的《半岛蓝色经济区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是“十二五”开局之年获批的第一个国家发展战略,也是我国第一个以海洋经济为主题的区域发展规划。在这一战略规划中处于核心区位置,并被赋予骨干城市地位。加强蓝色经济区建设,是实施国家海洋发展战略、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重大举措,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升和改善全市产业层次的有效途径,是提高对外开放水平、推动全市外向型经济再上新台阶的强大动力,也是顺应历史潮流、切合全市人民建设文明富庶新愿望的现实需要。全市检察机关要深刻认识蓝色经济区建设的重大意义,倍加珍惜和紧紧抓住这一历史机遇,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紧紧围绕市委关于深入推进蓝色经济区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更加自觉地把检察工作放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谋划和推进,更加主动地担负起服务保障蓝色经济区建设的重大责任,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为深入推进蓝色经济区建设提供良好的法律保障。
2、准确把握服务蓝色经济区建设的目标要求。以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条主线和“一核、两带、全覆盖”空间布局、构建“八大特色产业基地”、深入实施科教兴海“三大工程”等重大决策部署,以保障全市蓝色经济区建设科学、跨越、率先发展为目标,以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根本途径,充分发挥打击、预防、教育、监督、保护等作用,找准服务的切入点,增强服务的针对性,进一步拓宽服务领域、提高服务水平、增强服务实效,着力营造务实高效的政务环境、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文明宽容的发展环境,为全面建设蓝色经济区做出新的贡献。
二、着力为蓝色经济区建设营造务实高效的政务环境
3、广泛开展“检察机关服务蓝色经济区建设”专项调研活动。紧紧围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蓝色经济区建设,组织骨干力量,深入开展专项调研,重点摸清五个底数:摸清中央推进“十二五”规划的一系列重大政策,摸清当地党委政府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建设蓝色经济区的规划和部署、重大投资工程和民生项目,摸清当地支柱产业的发展状况和转调设想,摸清建设蓝色经济区过程中检察工作可能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摸清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蓝色经济区建设对执法观念、执法方式、执法能力提出的新要求,进一步明确服务大局的重点和方向,找准工作的结合点和切入点,有针对性地加强和改进法律监督工作,卓有成效地开展服务工作。
4、积极查办蓝色经济区建设中的职务犯罪。深入推进治理商业贿赂、工程建设和国土资源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等工作,严肃查处发生在宏观调控、产业结构调整、重点区域规划和蓝色园区、海岛海湾建设、海洋高新技术产业基地,以及重大能源工程、水利工程、交通设施等建设项目领域的职务犯罪,突出查办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在证照颁发审验、项目审批、土地征用、税收征管、贷款发放等过程中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等犯罪案件,依法查办国有企业工作人员利用改革改制之机贪污、挪用、私分国有资产的重大案件,保障转方式调结构和蓝色经济区建设重大决策的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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