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村卫生管理意见
为进一步完善镇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升农村卫生工作管理水平,加快我区农村卫生事业发展,现就镇村卫生一体化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科学发展观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体目标要求,对按区统一规划设置并经卫生部门验收合格的标准化村级卫生室,由镇街卫生院实行行政、业务、财务和药品统一管理,建立符合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需要和基层卫生组织建设的农村医疗服务体系,使农村卫生规划更加科学,卫生资源配置更加合理,实现乡医队伍的新老更替和镇村卫生组织的优势互补,进一步满足农民的基本医疗需求,为全区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二、目的要求
合理配置农村卫生资源,理顺并加强镇村两级卫生服务功能,大力推行以“四统一”为中心的镇村卫生一体化管理模式,提高乡村医生的整体素质和工作积极性,规范农村卫生市场秩序,让农村居民享受到便捷、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全面提升农村卫生工作整体水平。
三、主要内容
(一)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完善乡医录用机制。卫生部门要严格乡医录用标准。乡医录用后,其身份不变,由镇(街)一体化管理办公室统一管理。卫生部门要按照“多劳多得”的原则,兼顾卫生院、卫生室和乡医三者利益,对卫生室收入进行合理分配。
(未完,全文共1970字,当前显示518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