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联基层建设工作意见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根据国家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残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的意见》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加强我市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公平、可行、激励、促进”的原则,按照“立足实际,突出重点,上下联动,科学创新”的要求;通过量化指标、规范管理、明确责任,督促、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满足残疾人就业、培训、康复、维权等需要,全面推进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促进残疾人事业可持续发展。
二、总体目标
建立组织规范、管理严格、服务全面、机制健全的残疾人基层组织。
三、基本标准
(一)残疾人工作纳入街镇工作总体规划,列入目标考核内容,其经费由区市自行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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