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依法治理指导意见
2012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是“六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启动之年。为做好2012年财政依法行政工作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按照区委、区政府部署要求,根据《市财政局2012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实施意见》,制定我局2012年依法行政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财政部《财政部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实施意见》的各项要求和任务,高标准、高质量谋划和推进财政法治工作,进一步优化财政行政决策机制,进一步规范财政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加强财政法制宣传教育与研究,切实提高财政部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能力和水平,为财政改革与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工作任务及分工
(一)加强法制基础建设
1.健全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严格落实区政府关于规范性文件管理的相关规定,进一步明确规范性文件制定原则和程序,切实加强规范性文件的管理。
责任科室:办公室
2.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建立完善规范性文件实施效果评估制度和定期清理机制。组织开展我局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清理结果及时向区政府报告。
责任办公室:办公室
(二)坚持科学民主决策
3.规范财政行政决策程序。坚持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和集体决定制度。各科室提出的重大行政决策建议由区法制办进行合法性审查,并经局长办公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责任科室: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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