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公证队伍教育意见
公证队伍开展教育规范树形象活动自查自纠阶段的工作已基本结束。根据司法部、省司法厅转段电视电话会议和工作会议精神及《市公证队伍开展教育规范树形象活动的实施意见》和《市区公证队伍开展教育规范树形象活动的实施意见》,活动转入查处整改阶段,现就查处整改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进一步统一思想,深化认识
查处整改是开展教育规范树形象活动的着眼点和落脚点,是抓落实,见实效的关键阶段。整个活动能否取得成效,能否真正解决公证行业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达到预期的目的,归根到底要落实在整改上,体现在整改上。因此,区公证处领导、公证人员要充分认识做好查处整改阶段工作的重要性,要澄清揭短丢丑的模糊认识,消除模糊思想和厌战情绪,继续保持活动开展以来的良好态势,以饱满的政治热情,良好的精神状态,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扎实有效的解决好公证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以认真整改、解决问题、促进工作的实际效果,不断将教育规范树形象活动推向深入。
二、明确查处整改重点和方法步骤
(一)查处重点
一是对照“四个规范”、“五条禁令”和《司法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改委、中国银监会关于规范公证法律服务秩序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四部门《通知》),重点查处给回扣、压价竞争、乱设办证点、公证员助理以公证员的名义办证等问题。
二是公证处近几年来,重大公证申诉案件隐匿不报、久拖不办或者案件败诉以及造成对外赔偿的;出具错假证,而公证处或责任公证员尚未受到处理的。
三是公证处或公证员违法违规违纪执业,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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