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示范窗口创建意见
按照区纪委《关于开展2012年行业建设“示范窗口”创建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实施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鼎铸天平,诚信为民”为平台,以开展“规范与诚信建设年”为抓手,通过加强职业责任、职业道德、职业纪律、职业素质教育,规范窗口服务,以解决群众的难点问题为切入点,结合正在开展的“公正执法树形象”活动,积极营造爱岗敬业、诚实守信、依法办事、服务群众、奉献社会的良好氛围,力争在年底前达到区、市“示范窗口”标准。
二、工作重点
在工作中,要坚决纠正态度冷淡、生硬粗暴,不按规定程序办事,不按公正的原则办事,工作效率低或推诿扯皮,不负责任,纪律松弛,打官腔,搞特权或吃、拿、卡、要等群众不满意的问题。
三、工作目标
(一)组织领导好
领导班子在创建“示范窗口”活动中组织领导有力,创建活动富有成效;建立创建“示范窗口”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制定并认真实施创建活动计划、检查、考核等管理制度和办法;有强烈的创建意识和浓厚的创建氛围。
(二)行业风气好
窗口服务规范,依法行政,按章办事;遵循"三个公开"。即服务内容公开、办事程序公开、承诺时限公开。全员无违反有关廉政建设规定,没有吃、拿、卡、要、报行为。
(三)人员素质好
(未完,全文共1673字,当前显示557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