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生态环境创建工作方案
广东省创建幸福村居改善生态环境工作方案
一、总体工作目标
通过5年的努力(2012—2016年),切实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全省50%的村居建成生态村居,村居生态安全得到有效保障,生态环境不断改善,村居群众幸福感显著提升。
二、阶段性目标任务
(一)农村生活垃圾管理。
到2012年底,每个自然村建成一个以上生活垃圾收集点,全省30%以上建制镇建成一座以上生活垃圾转运站。
到2013年底,全部建制镇建成一座以上生活垃圾转运站。
到2014年底,全省普遍推行“户收集、村集中、镇转运、县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模式。
到2016年,全省实现城乡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理一体化。
2012年—2016年,每年将省内县(市)的2—3个镇建设成为卫生保洁优秀镇,建成一批卫生保洁示范村。
(二)农村环境整治。
到2013年,建成国家级、省级生态乡镇30个以上、生态村60个以上,建成市级生态村镇300个以上;完成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程15个,完成“以奖促治”村庄环境综合整治项目100个。
到2016年,建成国家级、省级生态乡镇60个以上、生态村120个以上,建成市级生态村镇600个以上;完成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程30个以上,完成“以奖促治”村庄环境综合整治项目200个。
(三)村村通自来水。
到2015年底,全省完成30个县(市、区)的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建设任务。从2016年开始,开展其余63个县(市、区)的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建设,到2020年完成全省93个县(市、区)建设任务,实现行政村村村通自来水覆盖率、农村自来水普及率、农村生活饮用水水质合格率均达到90%以上。
(四)生态景观林带建设。
到2013年底,全省完成23条生态景观林带主要路段、节点主体建设任务,建成10000个以上林业生态文明村。
到2016年底,全省完成23条生态景观林带营造林建设任务。
到2020年底,全省完成10000公里、805万亩的生态景观林带建设任务。
(五)农村卫生创建。
到2016年,各县(区)均有省级卫生村,新增3000个省卫生村和一批市级卫生村。稳步推进健康镇村建设。农村卫生户厕普及率达88%以上,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达80%以上。
到2020年,珠江三角洲地区普及国家卫生镇。卫生镇、卫生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分别达50%、70%、90%。
三、实施措施
(一)加快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和村庄整治。
充分发挥村庄规划的统筹先导作用,编制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可实施度高的村庄规划。做好道路、管网、线路等专项规划与村庄规划的衔接工作,确保规划的有效实施。对于村居布局、项目选址等内容,要充分征求村居群众的意见,把村庄规划作为创建幸福村居各项工作的统一平台,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形成集中力量建设幸福村居的合力。
按照“省管到县,市管到镇,县管到村”的要求,从群众诉求最迫切、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入手,以“五改”(改水、改厕、改房、改路、改灶)为重点,辅以“三清”(清理垃圾、清理池塘、清理乱堆放)、“五有”(有村庄规划、有文体活动场地、有一片成荫绿地、有垃圾收集屋、有污水处理简易设施)等内容,继续深入推进村庄整治,切实改善村庄人居环境和村容村貌。
(二)全面加强农村生活垃圾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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