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无民族、宗教、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党外知识分子等工作安排意见
维护少数民族、宗教、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党外知识分子等统战成员合法权益的意见
一、乡党委政府要对党外代表人士的政治安排和担任政府及司法机关领导职务的党外人士的选拔、培养、考察、推荐等工作,做好党外后备干部和新的代表人物队伍建设工作,承担党外干部、统战干部和中共党内领导干部统一战线理论、方针、政策培训的统一规划、协调,协助各民主党派进行干部管理,负责党外干部和统战干部的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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