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城区转型发展意见
为顺应工业化、城市化加速发展趋势,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促进中心城区工业优化布局和转型发展,加快构建产城一体化发展格局,实现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制定本意见。
一、总体思路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以中心城区工业转型发展和调整产业结构为主线,以优化工业产业布局为抓手,以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为重点,大力实施“产城融合”发展战略,实现城区工业发展与城市建设良性互动,将中心城区建设成为新型都市工业集聚、现代服务业主导、高品质生态宜居的全省“首善之区”和辐射源。
二、实施范围
主要范围指城市建成区,具体为二环以内和土地市场治理整顿后国家发改委、国土资源部审核公布的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产业技术开发区、蜀山经济开发区、庐阳工业园区、包河工业园区、瑶海经济开发区(含新站综合试验区)、肥东经济开发区(指原龙岗开发区)定界范围。
三、转型方式
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产业布局规划和环境保护等要求,按照统筹规划、分类指导、分批实施的原则,主要采取异地搬迁、就地转型(退二进三)、建设标准化厂房、企业自行改造、依法关闭破产等五种方式,推进中心城区工业企业优化布局、转型发展。
(一)异地搬迁。对发展潜力大而发展空间受限的、存在安全生产和环保隐患的、影响铁路道路等重点基础设施建设的、因城市功能规划调整需要征收拆迁的企业,有序向市域其它工业园区或产业集聚区搬迁。
(二)就地转型(退二进三)。对低效高耗、就地难发展、无能力外迁的企业,在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环境影响评价的前提下,经批准可就地转型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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