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局行风评议工作意见
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继续推进政风行风建设,进一步增强机关工作作风,按照市政风行风工作的有关部署,结合我局实际,现就做好2012年政风行风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为主题,认真落实中共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增强中心意识和大局意识,转变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着力解决损害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和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打造优质、高效、廉洁、勤政的政府部门,保障权力在阳光下公开透明运行。
二、评议原则
(一)坚持依靠人民群众,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把政风行风建设置于全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
(二)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既要切实解决损害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问题,又要注重制度建设和体制机制创新。
(三)坚持边评边改,评改结合,把落实整改、解决问题贯穿于评议工作的全过程。
(四)坚持把强化服务作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重要举措,
通过创新服务理念,优化服务方式,落实服务措施,实现服务
效能大提速,服务质量大提高。
(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不断创新和完善评议思路和方法,逐步建立评议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的长效机制。
三、评议对象
根据市评议办“全面开展,重点督查”的要求,2012年我局各处室、各分局,局属各单位均纳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的范围。其中重点处室是规划管理处(大项目规划办公室)、建设项目审查处(行政审批事务处)和市政规划和测绘管理处。
四、评议内容
1.依法行政。执政为民、依法办事情况;履行职能,公正执法、文明执法情况;受理和处理群众投诉申诉情况;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过错责任追究制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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