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职工劳动防护用品★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员工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结合安全、生产及经营管理工作的实际需要,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员工劳动防护用品暂行管理办法。
一、发放原则
第二条以人为本,客观需要,切实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
二、发放标准
第三条井上、井下、洗选、民爆器材、煤炭基建工种。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劳动保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以下简称《劳动防护标准》)执行。
第四条其他工种:
参照《劳动防护标准》中其他行业的相同工种执行。第五条矿山护卫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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