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住房保障体制建构意见
县、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省政府主要领导月31日在全省保障性住房现场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月17日在铜调研时关于住房保障工作的指示要求,结合当前工作实际,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我市住房保障体制机制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不断健全保障对象审核机制
(一)进一步完善个人住房信息自动比对系统。加快整合完善个人住房信息系统数据库,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信息系统功能,实现和个人住房信息系统的信息互传、自动化比对。(责任单位:市住建委)
(二)加快建立财产(收入)审核比对系统。参照已有的低保、低收入家庭财产(收入)审核机制,建立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财产(收入)联审机制,建立信息比对系统,逐步实现信息联网并审。(责任单位:市民政局牵头,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住建委、市工商局、市地税局、市国税局、人行中心支行、金融单位等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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