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系统职务犯罪特点、原因及预防对策
电信系统职务犯罪新特点、原因及预防对策近年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迅猛发展和企业改革力度的加大,电信经历了一系列重大的改革,企业正沿着“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向纵深发展。为我国的社会主义进步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做出了应有的贡献,但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在全国全省电信企业的职务犯罪也时有发生,如何正确、深入地解析企业滋生职务犯罪的水源头性问题,不断拓展治理领域,加强内部管控,已成为电信企业反腐败斗争中应当重点抓好的工作。因此,教育必须是经常性的。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其危害是极大的,乃是全球的公害,它破坏经济、削弱民主和法制、扰乱社会秩序,并使有组织犯罪和恐怖主义更加猖獗,给发展中国家的人民带来更大的苦难,因而预防和打击职务犯罪意义重大。就连由国际刑法学协会中国分会与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主办的于2006年6月23日至27日在贵阳市召开的“《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与中国刑事法治的协调完善”学术研讨会,也将预防职务犯罪与反腐败做为首要学述问题加以研讨,并且定论:“预防与打击并重,预防为先”。我今天宣讲的内容分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我国刑法关于犯罪构成的理论知识,职务犯罪及职务犯罪预防的概念;
1二是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渊源,预防机构的配臵及工作情况;三是武威市人民检察院在服务新农村建设中出台的九条惠农措施;四是全国、全省、全市职务犯罪发展态势;五是商业贿赂及基本特征和危害;六是电信系统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的新特点、原因及预防对策。
一、我国刑法关于犯罪构成的理论知识
1、刑法的概念。
刑法是规定什么是犯罪,犯的什么罪,以及依据特定的罪刑关系确定行为人应承担何种刑事责任与处罚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2、刑法的特征。
⑴在所有的法律中,刑法的强制性最为严厉。⑵在整个法律体系中刑法调整和保护的社会关系最为广泛。
⑶刑法是国家规定越轨行为的最后手段。刑法好比下游的坝,它是最后手段了,再没有别的办法了。实质上,刑法是一个国家民族价值观的抑射物和价值观的体现。
3、刑法的基本原则。⑴罪刑法定原则。
是指什么样的行为构成犯罪,构成什么样的犯罪,以及2应承担什么样的刑事责任和处以什么样的刑罚,都必须由法律做出明文规定或依据法律的明文规定来判断,也即“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
⑵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是指犯多大的罪就应承担多大的刑事责任,以及依据其承担的刑事责任给予相应的刑罚处罚。也即:重罪重责重罚,轻罪轻责轻罚;刑当其责,罚当其罪,罪责刑相称,罪责刑相应。
⑶适应法律人人平等原则。
适用刑法平等原则是宪法上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在刑法上的反映。我国现行宪法第33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4、犯罪的概念。⑴犯罪的概念。
刑法第13条规定:“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法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
3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⑵犯罪的特征。
犯罪具有以下三个特征。一是社会危害性。危害性是犯罪的本质特征,即行为对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造成损害的特性。二是刑事违法性,即犯罪不仅是一种违法行为,而且是触犯刑法的行为。违法并不都是犯罪,只有严重违法并经过刑法加以规定才能构成犯罪。三是应受刑罚惩罚性。即犯罪是应受刑法处罚的行为。
⑶犯罪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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