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
为了切实提高院领导班子成员的整体素质,帮助成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自觉履行职责,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检察事业发展。根据上级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院党组中心组的组成
院党组中心组由院党组成员、其他院领导和专职检委会
委员组成。
二、学习内容
1、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方针、政策。
2、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中央和省市县有关文件及会议精神、党章、党史。
3、学习国际国内的重要法律法规、市场经济知识、现代科技知识。
4、学习检察业务知识及有关的知识等。
三、学习时间
1、确定每月至少集中学习一次,每次学习时间不少于2
小时,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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