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局扶贫开发攻坚战实施意见
根据《中共县委关于凝心聚力打赢扶贫开发攻坚战确保与全市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文件精神,深化医疗卫生对口支援,切实提高县、乡镇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水平,强化驻村入户帮扶,解决贫困群众看病难的问题,坚决打赢扶贫开发攻坚战。为凝心聚力推进扶贫攻坚、推动转型发展、着力民生改善、共享发展成果、促进民族团结,到2019年实现苗乡与全市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这一宏伟蓝图。现结合县卫生计生系统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组织领导
调整充实县卫生计生系统“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其他班子成员担任,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由办公室主任兼任主任,负责日常事务。
二、工作目标
(一)推进县、乡医疗卫生单位对口支援工作,充分发挥县级优质医疗资源的辐射作用,统筹全县卫生事业协调发展,不断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积极为因病致贫的贫困户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服务;不断提高我县乡镇卫生院疾病预防综合能力和水平,有效降低传染病发病率;提高我县苗族乡镇、偏远山区卫生监督执法水平和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促进我县卫生计生事业发展。
(二)积极整合卫生资源,加强组织领导,深化医疗卫生对口支援,强化驻村帮扶,坚决打赢扶贫开发攻坚战。确保实现全县57个精准扶贫村,每村都有1个医院或科室对口帮扶;全县因病致贫户,每人都有医务人员对口联系。
三、工作措施
(一)实施“医院或科室对口联系村”帮扶
1.帮扶对象。全县有57个精准扶贫村,每个村都有一个医院或科室对口联系;对其他村的建卡贫困户由所在乡镇卫生院及村卫生室对口联系。
2.医院或科室的确定。从县级医疗卫生单位、各乡镇卫生院及分院、民营医院中选派。
3.帮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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