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油示范单位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实施放心粮食工程就是实施民心工程,注重民生因势利导就是注重粮油食品安全,也是顺应和引导市民从吃饱到吃好的需求。为进一步深化全市放心粮油工程建设,体现监督检查服务放心粮油示范企业做优做强;服务进一步构建放心粮油销售网络、扩大放心粮油产品的覆盖面、发展连锁经营,从而进一步强化对市级放心粮油单位采、销、储等环节的监管,确保全市粮食质量安全,根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本局《关于对放心粮油示范企业加强监管的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特制定2013年度市级放心粮油示范单位的监管工作方案。
二、监督检查对象
本辖区的所有市级放心粮油示范企业(单位),包括示范加工企业、示范配送中心和示范销售店。通过开展监督检查活动,实现对2011年度、2012年度评定的示范企业(单位)100%的覆盖面,实现对2010年评定的示范企业满足50%以上覆盖面的要求。
三、监督检查的内容
根据本局《关于对放心粮油示范企业加强监管的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主要检查内容包括:
(一)查验示范单位是否仍符合评审条件,是否落实了持证执照经营,是否落实了生产、销售、储存环境卫生整洁工作;
(二)查验示范单位是否落实了粮油商品的质量安全责任制,是否建立并执行了采、销、存等环节粮油商品质量的检验制度;
(三)查验示范单位是否落实了计量年检制度,生产、销售的定型包装粮食的净含量是否符合国家有关准确计量要求;
(四)查验示范单位的粮食储存是否符合粮油安全储存要求,有无与可能对粮食产生污染的有毒有害物质混存情况;查验成品粮堆放是否规范;
(五)查验示范单位的粮食商品明码标价情况,是否落实了标示粮食质量、净含量、价格、产地等标志内容;
(六)查验示范单位经营(生产、销售、采购)的粮食及其制品的质量情况,有无经营“三无”产品、包装标识不规范、不符合国家质量、卫生标准的粮油商品;
(未完,全文共2403字,当前显示777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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