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形势下深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思考[最终定稿]
对当前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评价和新形势下如何
拓展深化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思考
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转轨、社会转型的特殊历史时期。随着经济体制的深刻变革、社会结构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的深刻调整、思想观念的深刻变化,诱发、滋生违法犯罪的各种消极因素大量存在,刑事犯罪总量居高不下,智能化、科技化、专业化趋势日益突出,犯罪行为时间上的突然性、空间上的不确定性、手段上的对抗性明显增强。多年来的实践充分证明,建立健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是预防和减少犯罪的治本之策,要实现社会治安根本好转,必须大力加强社会治安防控工作.治安防控工作逐步走上了规范化发展道路,在维护社会稳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目前,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社会稳定已经成为改革发展的重要前提,成为人民群众的共同心愿,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也得到越来越广泛的重视,特别是,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提出了"健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的要求,把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在这种形势下,正确认识和评价当前治安防控体系,进一步拓展治安防控体系功能,其重要性不言而喻。
一、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基本发展方向
纵观国内、国外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发展历程,基本上都呈现出“探索--适应--不适应--再探索--再适应--再不适应”的循环往复的过程,但其总体发展轨迹是螺旋式上升。当前,我镇治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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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控体系虽然在维护社会治安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显著成绩,但在防控理念、防控布局、防控机制、防控措施和防控效果等方面仍有不足之处。因此,有必要学习和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促进治安防控体系的进一步发展和完善。经过对发达国家和周边地区的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情况分析、对比,以下几个方面应当引起我们的重视。
(一)治安防控理念创新化。近二三十年来,美国的警务理论之所以能引领世界潮流,一个非常重要的方面,是一大批非警察大学的学者在搞警察研究。他们的思想更加活跃、方法更加科学,研究结果也更加可靠。因此,在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过程中,特别是涉及面广、覆盖范围大的工程,要注意吸取社会各界专家、学者参加方案论证,确保项目建设的科学性和实用性。
(二)治安防控机制科学化。西方国家的治安防控机制强调快速反应和整体作战,强调动态管理和时空控制,实现了指挥方式由多层次、多环节的阶梯型向一步到位型转变。如,他们将60%以上的着装警力摆在街面,以动态警务活动方式替代静态警务活动方式,最大限度地压缩和消除犯罪的空间和时间等等。我们也要注重调整警力布局,改革勤务模式,全面实行弹性工作制、错时工作制,最大限度地把警力部署在案件高发、防范薄弱、群众需求的重点时段和部位,对社会治安实行全方位、全天候的动态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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