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自查和监督检查办法
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厅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自查和监督检查工作,防止和纠正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和违纪违法行为,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制定本办法。
一、建立办公厅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自查制度政治处每年底要对副处级以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一次自查,形成自查专题报告,并在次年1月份报厅纪委。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研究制定具体的整改措施,重要情况随时报告。
自查的主要内容是:
1、学习宣传《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的情况;
2、选拔任用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的原则、基本条件,遵守任职资格规定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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