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贸局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根据中共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县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和《县河流域工业污染整治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本局工作职责,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任务与时间安排
1.组织指导河流域6镇3乡人民政府对工业污染源的全面排查和依法整治,由工业污染整治组(设经贸局产业指导股)认真组织实施,每月向县整治办汇报工业污染整治进展情况,加大督促检查力度,确保按期完成各项整治任务。
2.按时保质保量完成2013年淘汰落后产能任务。由经贸局牵头,县工商局、环保局、质监局和镇人民政府配合,于2013年10月底前完成镇县畲山水泥有限公司和县大金刚水泥有限人公司等2家水泥落后企业淘汰关闭工作。
(1)5月底前,与企业签订淘汰关闭协议。
(2)6月底前,依照协议督促企业停止生产,清理原材料、成品、半成品。若未按期停产,则由电力股通知电力部门对其采取停电措施。
(3)7-9月,完成拆除落后水泥产能主要设备和附属设备,
企业(生产线)完全丧失生产能力。若2013年9月底仍未拆除,则由我局牵头组织有关执法部门依法强制拆除,并不予任何经济补偿和奖励。
(4)10月底前,牵头组织县经贸局、财政局、环保局、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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