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肉品质量安全初步建设方案

为进一步组织实施“食品放心工程”建设,根据《省经济贸易委员会省财政厅关于申报2013年度肉品质量安全信息可追溯系统建设试点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提出本初步建设方案。

一、项目建设基础情况

(一)县区域概况及经济发展现状

县位于省西部,地处中游,,土地总面积2860平方公里,现辖9镇13乡、342个村(居)委会,总人口约49.3万人,其中城区人口约9万人。2012年全县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87亿元,财政收入23.36亿元,地方级收入13.59亿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628元,农民人均纯收入8660元。

(二)政府领导重视情况

我县高度重视肉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建设工作,县政府将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建设列为2012-2015年为民办实事项目,制订并印发了《县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建设工作方案》(杭政〔2012〕72号),方案规定了肉品、蔬菜、流通环节食品、餐饮环节食品可追溯建设内容及实施步骤,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根据该方案制定了《县肉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同时,县政府安排200万专项配套资金予以保障,确保追溯体系建设工作的顺利推进。

(三)部门监管工作情况

1.商务执法队伍建设情况

为加强商务行政执法工作,据国家、省、市的要求以及当前我县食品安全工作开展的需要,成立了县商务综合执法大队,已核定人员编制5人,开通了12312商务投诉举报服务电话,为加强食品安全执法提供了有力的力量保障。目前,正在积极申报列入2013年省级商务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县。

2.屠宰监管工作情况

(1)建立屠宰监控系统。在城区的屠宰场及有关肉品加工企业建立了与省、市相互贯通的屠宰监控终端,安装远程监控及数据存储接受设备,经贸局每天对屠宰场的屠宰情况进行监控。

(2)强化部门职责,严格规章制度。根据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和《动物防疫法》、《省牲畜屠宰管理条例》等及商务部等文件规定,明确了经贸、工商、农业、卫生、质监、公安等部门职责,各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共同做好生猪屠宰的管理工作;屠宰场建立科学的管理制度,有良好的屠宰环境,按照规定标准进行屠宰、检疫、检验,严防病死猪、注水肉、劣质肉出场上市,为消费者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肉类产品。健全屠宰管理报告制度从生猪进场开始全过程监控,对违反规定的或管理不严的依法追究责任人责任,从制度上强化各个环节的制度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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