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党的群众路线,以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为目的,以保障民生,服务发展为落脚点,通过广泛的群众监督和民主评议,促进部门、行业转变工作作风。深化政风行风建设,营造优质发展软环境,促进科学发展跨越发展。
二、评议对象
2013年,确定3类55个部门和行业作为县级评议对象,包括政府工作部门、公共服务行业直接面对企业和群众的服务窗口。
⒈经济和社会管理类(15个部门)。发改局(物价)、科技局、经贸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农业局(畜牧水产局)、粮食局、林业局、外经局、文体广电出版局、计生局、统计局、人防办、气象局。
⒉行政执法类(15个部门)。公安局(交管大队)、司法局、国土局、环保局、审计局、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国税局、地税局、安监局、公路局、食品药品监督局、消防大队、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烟草专卖局。
⒊公共服务类(25个部门、行业)。教育局、民政局、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卫生局、旅游局、邮政局、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供电公司、自来水公司、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信用合作联社、闽通长运分公司、县医院、县中医院、县医保中心、供销社、房管所、环卫处。
三、评议内容
根据国纠办、省纠风办、市纠风办要求,结合政风行风建设的重点任务、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以及影响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确定评议内容如下。
(一)共性评议内容
1.信息公开。认真履行公开责任,做到政策法规、办事流程、收费标准、办理时限、服务承诺等政务(事务)信息公开。
2.依法办事。正确履行职责,严格依法依规办事,无滥用职权、执法不严、办事不公,以及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等问题。
3.廉洁自律。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在履行职责中忠于职守、廉洁奉公,无徇私舞弊、以权谋私、吃拿卡要等问题。
4.制度建设。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政风行风建设责任制落实,对群众反映问题的受理、整改和反馈机制基本建立。
(二)个性评议内容
1.经济和行政管理类、行政执法类
(1)转变职能。优化发展环境,从企业和群众需要出发,主动为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提供直接、便利、公正、有效的服务。
(2)改进作风。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我省实施办法,坚持走群众路线,坚决克服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和浪费现象。
(3)维护民利。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出台的利民惠民政策,加强和改进群众工作,着力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2.公共服务类
(1)诚信服务。主动向社会公开服务承诺,严格履行承诺,无霸王条款、消费陷阱。
(2)高效服务。优化服务流程,提高办事效率,减少办事时限。
(3)优质服务。服务态度端正,便民利民措施落实,无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和刁难群众、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等问题。
3.窗口单位
(1)服务质量。服务态度端正,便民利民措施落实,无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和刁难群众、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等问题。
(2)服务环境。服务设施齐全,工作人员仪容仪表端庄,工作环境整洁,无脏、乱、差现象,创建“群众满意服务窗口”氛围浓厚。
四、评议原则
(未完,全文共4080字,当前显示1349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