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镇开展十佳村居评选方案
为深入推进创先争优活动,全面贯彻落实镇党委“先锋工程”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有关要求,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模范带头作用,弘扬英模精神,树立社会正气,凝聚干群力量,促进社会和谐,实现建设“经济繁荣、环境优美、生活富裕、社会和谐”幸福新的宏伟目标,决定在全镇开展“十佳村(居)民”评选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为主线,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主要评选标准,大力倡导社会主义荣辱观,营造社会公平正义,切实在全镇上下形成学先进、赶先进、争先进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工作目标
以创先争优为总抓手,以在树立社会正气、促进社会和谐、推动发展中起到英模表率作用的全镇村居民为主要评选对象,以坚定党员理想信念、富足干部精神粮食、提高群众生活质量为根本立足点和出发点,通过个人报名、村居推荐、群众评选的方式,每年推出10个方面各10人,共计100名公道正派、业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各行各业的先进人物,通过典型引路,充分发挥先进模范的带头作用,调动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参与社会管理工作,为构建平安、和谐、幸福做出新的贡献。
三、评选标准
(一)十佳代表委员评选标准:
1.带头争创佳绩。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埋头苦干、开拓创新、无私奉献,在全镇项目推进、环境整治、安全生产、信访维稳、划划生育等中心工作中,先锋模范作用明显。
2.带头服务群众。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关心群众,尊重群众,积极为群众解难题、办实事,自觉维护群众正当权益。左邻右舍反映好,群众口碑好。
3.带头履行职责。注重发挥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在促进社会稳定中的作用,及时走访群众,了解思想动态,主动排查矛盾纠纷,有针对性地做好化解和疏导工作,理顺情绪,凝聚人心。
(二)十佳村(居)民小组长评选条件:
1.日常管理好。村(居)民小组实行民主化、规范化、制度化管理。注重精神文明建设,辖区内环境卫生好,无脏、乱、差现象。
2.计划生育好。积极协助镇、村、居委会做好计划生育工作,自觉执行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自己及其直系亲属无计划外生育现象,辖区育龄妇女按时接受环孕检。
3.社会治安好。协助镇、村、居委会及派出所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辖区无刑事案件发生,无上访事件发生。治安好、风气好、社会稳定和谐,群众安居乐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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