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
为加强省局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切实提高领导干部执政能力和决策水平,根据上级党组织有关规定,制定省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制度。
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由党组成员、正副厅级非领导职务党员干部组成,根据需要也可吸收部分中层干部参加。理论学习中心组组长由党组书记担任,中心组学习秘书由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担任。
二、中心组学习内容为。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xxxx”重要思想及科学发展观;国家法律法规;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重要文件、重大会议精神及党报重要文章;中央、省委有关党风廉政建设重要文件;马克思主义哲学、税收及相关经济和科学技术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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