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教育惠民政策宣传资料
前言
为认真贯彻落实2012年1月18日地委干部大会精神,切实做好县处级干部返乡回村开展党的惠民利民政策面对面宣传教育工作,切实提高各族群众对国家、自治区以及地区有关强农、支农、惠农等一系列惠民政策的知晓率,进一步凝聚各族群众力量,坚定信心,努力推动和田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根据地委的安排,地委宣传部组织编写了《和田地区惠民利民政策宣传教育提纲》,供各位领导在返乡回村宣传教育时参考。
宣传教育提纲主要涉及安居富民、社会保障、文教卫生、计划生育、农林牧等方面内容。既是全地区各级领导干部的工作手册,也是各族群众的“明白卡”。通过宣传教育,让广大群众了解和掌握事关自己生产生活切身利益的普惠政策,清楚自己应享有的权益。加深对国家、自治区给予和田地区各种强农、支农、惠农优惠政策的理解,特别是对全国改革开放成果让贫困地区兄弟姐妹共享的理解,进一步振奋精神、鼓舞士气,坚定依靠自己勤劳双手创造美好未来的信心和决心。
由于时间仓促,在编印过程中难免出现不足之处,望各位领导提出宝贵意见。同时,特别感谢地区教育局、卫生局、人事和社会劳动保障局、农业局、林业局、畜牧局等20多个单位的大力支持和配合。
1目录
1、安居富民
2、社会保障
3、民政
4、卫生
5、教育
6、计划生育
7、扶贫
8、农业
9、林业
10、畜牧业
11、水利
12、农业机械
13、文化体育
14、广播电视
15、交通运输
16、提高农村“四老”人员生活补贴标准
17、残疾人保障
18、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相关规定
一、安居富民
1、补助对象。对现有住房不抗震或面积、功能不达标,且具有农村户籍户口,自愿申请建房,并经县、乡、村三级公示审核,确需新建和改扩建的农户。
2、补助标准。按照政策规定,农村安居房中央户均补助6000元(中央建筑节能示范户任务和边境一线县市的农户增补2000元),自治区户均补助8000元,对口援疆省市户均支持10000元,其余建房资金通过地、县补助、农牧民自筹或银行信贷等方式解决。
3、贴息政策。对农村低保户申请贷款建房给予贴息支持,自治区财政对农村低保户申请贷款建房的给予5年贴息支持,对其他农牧民给予3年贴息支持。
4、减免相关收费,降低工程建设成本。凡未列入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安居富民收费项目,相关单位一律不得收费;已取消和停止的收费项目,不得变相收费;免缴安居富民工程中的基础设施建设配套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施工设施图纸费、招投标代理费、监理等经营服务性收费,切实降低工程建设成本。
二、社会保障
(一)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惠民政策
1、参保条件。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且有农村户籍的居民,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加新农保。新农保实行个人(家庭)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资金筹集方式。目前,个人年缴费标准从100元起步,设定为100元至1000元十个档次(每递增100元上升一个档次);国家对参保人给予年最低50元标准的补贴,每提高一个缴费档次增加5元补贴。国家为每位参保人建立记录终身的养老保险个人帐户。
2、养老金待遇领取条件:参保人年满60周岁后,即可按月享受养老金待遇。养老金待遇包括两部分:一是国家给予每月最低55元标准的基础养老金,各县(市)根据财政状况适当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二是个人帐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养老金待遇支付终身。国家将根据经济发展、物价变动和有关政策等情况,适时调整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
参保人缴费期间死亡或领取养老金期间死亡的,其个人帐户中的资金余额,除政府补贴的本息外,可依法继承。
(二)农村大中专毕业生就业优惠政策
(未完,全文共15453字,当前显示1481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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