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监督协管活动方案
一、充分认识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的重要意义
卫生监督是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维护公共卫生秩序和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手段,将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强化基层卫生监督工作,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重要举措,是惠及辖区居民的民生工程。各县市区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规划管理和督导考核,加大宣传力度,确保卫生监督协管制度顺利实施,使广大群众真正感受到卫生监督协管服务,享受到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成果。
二、明确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的任务目标
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的主要任务是由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按照《区卫生监督协管服务规范》的要求,协助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开展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学校卫生服务、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巡访及报告、公共场所卫生安全巡查、职业卫生咨询指导以及食品安全信息报告工作。目标是通过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健全基层卫生监督网络,实现卫生监督功能下沉,执法监督关口前移,保障广大群众的健康权益。到2013年底,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都建立卫生监督工作站,配备卫生监督协管员;每个社区卫生服务站都聘用1名以上卫生监督信息员。
三、进一步建立健全卫生监督协管服务体系
(一)卫生监督协管机构设置。在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立卫生监督工作站,接受上级卫生监督机构的指导和业务管理。卫生监督协管服务业务工作由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负责管理和考核。
(二)卫生监督协管人员配备。每个卫生监督工作站至少配备4名以上在岗的工作人员,专、兼职负责本区域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卫生监督工作站负责人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人或者分管负责人担任。在各社区卫生服务站聘任1-2名卫生监督信息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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