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资源执法检查活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鲁水政字[2013〕14号《关于印发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2011年中央、省委1号文件和市委四号文件精神,以及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以建立良好的水资源管理秩序、保障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目标,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可靠的水资源保障。
二、工作任务
(一)深入推进整改行动。对2011年专项执法检查中违法违规项目整改意见的落实情况、水事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和行政处理决定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尚未整改到位或履行到位的,要求限期整改、履行。对拒不整改、履行的,依法组织强制执行或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二)着力查处取用水管理方面的违规违法行为。结合《山
东省水行政许可稽查制度》的实施,加强取水许可、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批、入河排污口新建、改建或者扩大审核等许可事项的稽查工作,组织开展计划用水、取用水计量、高耗水工业行业用水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反取水许可审批要求、用水计划执行不到位等违规取用水行为。各县区发生的重大违法案件,按照《省水利厅重大水事违法案件挂牌督办制度》的要求,报市水利局挂牌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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