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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新农村建设中完善农村警务的思考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重大举措,这是我们党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程中的重大战略部署,农村经济的发展、新农村建设的推进离不开农村社会的稳定。公安机关做为维护社会稳定中坚力量,如何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目标任务,找准公安工作的切入点,进一步改进和加强新时期公安派出所警务机制,是当前各级公安机关面临的一项十分重要而紧迫的课题。笔者结合奇台县农村实际及自身工作实践,就当前完善农村警务机制推进新农村建设谈一些看法和建议。

一、当前影响农村警务工作的突出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存在的问题

随着近年来社会的发展,农村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结构也发生了深刻变化,由此衍生出不少新情况、新问题。一是综合治理“单打一”。综合治理是一项社会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但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各部门协调不够或是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重视不够,形成公安机关“孤军作战”的局面。二是农村治安“不设防”。目前奇台县农村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严重滞后,农村治保会形同虚设,广袤的乡村处于不设防的状态。2006年全县共立刑事案件615起,农村发案253起,占41%,农村发生刑事案件中盗窃案件占81.4%。三是群访事件“不间断”。因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群体性上访事件日益增多,尤其是近年来因土地纠风引起的群访问题成为影响农村稳定的突出问题,这些问题的处理占用大量的警力,同时更多影响了公安机关形象,影响了警民之间的关系,造成警民情感的对立。四是基层工作“短平快”。农村派出所肩负的侦查控制、打击防范、管理服务等方面的担子越来越重,再加上接连不断的专项行动,日益繁重的公安工作任务和有限的警力之间的矛盾长期得不到解决,导致基层派出所民警疲于奔命,忙于应付。五是农村群众法律意识“根底浅”。当不良文化思想侵蚀时,不能有效防御,积极抵制。当个人利益受到他人侵害时要么用武力解决,发泄私愤;要么蓄意报复,扰乱社会治安秩序,不能运用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2006年全县农村立治安案件493起,其中因民间纠风引起的打架斗殴案件占到70%左右。

(二)原因分析

以上存在的这些影响农村警务工作的突出问题,既有社会环境的影响也有公安机关自身的制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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