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关于印发《司法行政机关行政许可文书格式文本(试行)》的通知
司法部关于印发《全国司法行政系统
信息化建设规划》的通知
(2001年9月13日司发通[2001]09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局、监狱局:
随着我国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计算机及信息网络的应用已经普及应用到国民经济和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成为国家事务、经济建设等重要领域管理中不可缺少的工具和手段。2000年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国政府系统办公自动化建设和应用工作的通知》,要求用三至五年的时间,不断完善各地区、各部门的办公业务网,实现机关办公业务的电子化、自动化和网络化,使政府行政管理,应急指挥和快速反应的能力进一步提高,高效率、高质量地为各地区,各部门宏观管理,科学决策服务。同时,随着机构改革的深入,司法行政系统的工作任务更加繁重。司法行政机关转变工作职能,转变工作方式、转变工作作风,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建立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行政管理体制,在很大程度上要依靠信息化建设。
司法部党组决定加快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确定了结合司法行政系统的实际,建立司法部机关计算机办公业务网,全国司法行政系统计算机远程信息网,以国际互联网为依托的司法部公众信息网站,力争三年内建成比较完善的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体系的总体目标。明确了“以需求为导向,以应用促发展,高起点着眼,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协同建设,资源共享,安全保密”的工作原则。
为保证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司法部制定了《全国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规划》,现将“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附件:全国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规划
附件
全国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规划
一、前言
随着我国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计算机及信息网络的应用已经普及应用到国民经济和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和部门,成为国家事务、经济建设等重要领域管理中不可少的工具和手段。加快司法行政系统的信息化建设,利用现代计算机技术和通讯技术等手段,建立全国司法行政信息系统,实现部机关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及监狱,劳教管理部门之间的计算机联网。改善司法行政管理工作,提高各项司法行政业务的管理水平,为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的决策提供快速、准确的司法信息服务,已成为一项重要的任务。
二、现状
近年来,司法部机关根据自身的业务需要,在信息化方面开展了一些工作,包括:部监狱管理局、部劳教局建立了局内计算机网络,实现了内部信息传递功能;律师公证司开通了全国律师事务所查询系统,实现了律师事务所远程登记注册;法制宣传司建立中国普法网国际互联网站面向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等。
全国各级司法行政机关根据本省或本单位的业务需求,在信息化建设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有的司法厅(局)建立了内部计算机网络,开发了部分适合本单位业务需求的信息管理系统;有的建立了全省范围的计算机广域网,开通了电子邮件系统,实现了信息传递功能;有的建立较权威性的信息数据库,除为本部门服务外,还被当地政府采用,为党政机关提供信息查询服务;有的在国际互联网上建立了网站,面向社会提供法律服务,宣传司法行政工作,等等。
但从全国范围来看,司法行政系统的信息化建设处于相对落后的状况。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发展不平衡;二是缺少统一规划和指导;三是缺乏资金、技术和人才;四是信息资源管理体系尚未建立、健全,等等。这些都制约了司法行政系统办公自动化整体效益的发挥和建设工作的发展。
三、任务和目标
加强信息化建设,形成网络,拓宽应用领域,实现信息资源共享,逐步建成比较完善的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体系。
(未完,全文共5974字,当前显示1488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