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工商大学
重工商大委„2010‟52号
中共重庆工商大学委员会
关于在全校推行党组织和党员公开承诺制度的实施意见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激发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保持先进性的内在动力,把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要求体现在具体行动上,按照《中共重庆工商大学委员会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相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就在全校推行党组织和党员公开承诺制度,提出如下意见。
一、重要意义
实行党组织、党员公开承诺制度,是党组织和党员实践党的宗旨、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的具体实践;是加强基层组织、提高党员素质、服务人民群众、促进各项工作,坚持党组织和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的重要载体;是拓宽党内监督与群众监督渠道,提高党组织和党员践诺能力和自我约束能力的有力措施。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充分认识推行党组织、党员公开承诺制度的重要意义,建立健全有效的工作机制,切实把推行党组织、党员公开承诺制度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二、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的党员义务、权利和《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规定的党组织职责为依据,以公开承诺为基本手段,搭建起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发挥作用的平台,发扬党内民主,扩大党务公开,加强党内监督和群众监督,促使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更好地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服务群众。
三、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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