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开展以“清理确权,代理服务,动态管理,全程监督,盘活增效,促进发展”为主要内容的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代理示范点创建工作,推动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为促进科学发展、跨越赶超提供有力保障。
(二)基本原则。一是坚持分级办点、以点带面的原则,通过认真遴选,确定乡(镇)、村两级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代理示范点,在办好示范点的同时,指导面上全面开展创建活动;二是坚持突出重点、有序推进的原则,针对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代理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有重点地开展创建活动,突出创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三是坚持创新实践、注重实效的原则,在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代理示范点创建工作中,要突出制度创新和实践创新两大主题,力求创建工作出经验、创特色、求实效,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二、创建内容和标准
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代理示范点创建主要包括组织领导、机构设施、管理制度、委托代理、运行管理、档案资料等六个方面的内容,创建标准为:
1、组织领导落实。县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示范点创建活动,完善领导管理体制和部门分工负责工作机制,明确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示范点创建工作。
2、机构设施健全。示范点创建活动机构健全,具体业务人员充实,岗位职责明确;相关业务场所建设到位,办公设施设备配置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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