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侵权纠纷处理决定强制执行申请书[范文大全]
北京市知识产权局专利侵权纠纷处理决定书京知执字(2007)484-09
京知执字(2007)484-09
请求人:沙金良男1942年9月3日出生汉族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太平庄红联东村20号
委托代理人:钱南平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a6号
被请求人:北京天交安交通设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袁卫东
地址:北京市崇文区珠市口东大街250号
案由:“自行车停放架”实用新型专利侵权纠纷
请求人沙金良于2007年5月14日就被请求人北京天交安交通设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交安公司”)侵犯其“自行车停放架”(专利号:zl98200574.1)实用新型专利权一案,向本局提出处理请求。本局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组进行审理。
请求人沙金良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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