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司法行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有序有效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进一步规范行政和服务行为,改进工作作风,为促进我县司法行政工作事业的新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二、评议对象
1、局机关各股室及基层司法所。
2、法律服务行业,包括县公证处、宁荣律师事务所、县法律援助中心、基层法律服务所。
三、评议内容
(一)共性评议内容
1、作风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县贯彻实施办法,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决纠正“四风”,着力解决党员干部“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2、信息公开。认真履行公开责任,政策法规、办事流程、收费标准、办理时限、服务承诺等政务(事务信息)应公开尽公开。
3、依法办事。正确履行职责,严格依法依规办事,无滥用职权、执法不严、办事不公、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等问题。
4、廉洁自律。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在履行职责中忠于职守、廉洁奉公,无徇私舞弊、以权谋私、吃拿卡要等问题。
5、制度建设。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政风行风建设责任制落实,健全落实“效能问责”、效能投诉监督热线,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二)个性评议内容
1、司法行政机关
(1)转变职能。顺应企业和群众需求,主动为市场主体和群众提供直接、便利、公正、有效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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