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贸局安全生产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各级领导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突出抓好规上或限上工贸企业、油气管道、成品油等安全专项治理,不断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有效控制较大事故,切实减少一般事故,为“平安翔安、和谐翔安”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围绕区政府下达给区经科局2014年的安全生产控制目标和消防工作目标责任,全面落实“一岗双责”制度,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确保规模或限上工贸企业未发生较大以上生产事故;重点工业企业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达标率100%;本单位及直属企事业单位不发生亡人火灾事故;不发生较大(含)以上火灾事故。
三、组织领导
区经科局成立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局经贸科,由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区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具体负责人员密集场所、大型商场、超市及油气管道、成品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四、工作内容
(一)签订企业安全生产信用承诺书。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安全事故发生。经科局根据市、区安委会要求督促区属78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大型商场、超市签订安全生产信用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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