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和培训目标
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公正执法、规范执法、文明执法的总体要求,以增强依法行政意识、提高执法能力、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服务水平为着力点,努力提高培训质量和效果,全力推进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职业化建设。
培训目标。通过培训,加强队伍的思想作风建设,增强法治观念和服务意识,自觉践行交通运输行业核心价值体系;显著提高执法人员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自觉规范执法行为;努力建设政治坚定、素质合格、纪律严明、行为规范、廉洁高效的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
二、培训范围
坚持统筹兼顾、分级培训的原则,利用3年左右的时间对全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一次系统轮训。培训人员包括:
(一)2014年以后新进执法人员;
(二)“十二五”前三年未参加任何培训的执法人员;
(三)“十二五”前三年已参加培训但未完成培训学时要求的执法人员;
(四)“十二五”前三年已参加培训且完成培训学时要求的执法人员,已经完成的培训学时可计入总学时,但是应当参加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大纲要求的新增内容培训和我市新出台的涉及交通运输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培训,新增内容的培训时间不少于10个学时。
三、职责分工和时间要求
(未完,全文共1740字,当前显示521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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