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换位体验活动方案
一、参加对象
“换位体验”实践活动在林业系统党员领导干部中开展,参加对象重点是:林业局领导班子成员以及参加参加教育实践活动的重点股室负责人。
二、活动方式
局班子成员及参加教育实践活动的重点股室负责人主要采取以下方式:
1、以服务对象身份,到区行政服务中心林业局窗口办理木材运输证,从首道程序开始办一次业务。
2、以服务对象身份,到林业系统外的其他部门,从首道程序开始办一次事。
3、以普通工作人员身份,到我局所属的服务窗口担任工作人员,直接面对面与服务对象进行交流体验。
4、结合分管工作,从事一次林业执法检查、造林绿化、森林防火、安全检查等等一线工作。
三、方法步骤
“换位体验”实践活动集中开展时间为5月中旬至6月底,具体到每名党员领导干部,体验时间不少于5天。
(一)部署发动。结合林业实际,制定“换位体验”实践活动实施方案,明确活动的任务要求、时间安排、方法步骤,并报区委督导组审阅。同时要搞好动员教育和思想发动,使党员干部充分认识开展“换位体验”实践活动的目的意义,切实增强参与活动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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