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监督所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情况自查报告
龙合乡明浪村完小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情况书面报告
根据那坡县教委要求进一步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我校积极进行内部治理,进一步加大我校食品安全工作力度,规范我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对校内的食品卫生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我校有食堂一个,在校用餐学生57人,专职食堂管理人员1人。食品加工场地占地80平方米。
一、成立食品安全领导小组组长陆国锋副组长
黄汉强
成员莫签铭
黄强
农秀兰
二、我校在食品卫生工作方面做到了。始终贯彻预防为主方针,建立一整套健康防御检查系统,确保学生在校身体健康。
(未完,全文共1323字,当前显示267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