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国有企业预防职务犯罪的几点思考
对预防职务犯罪的几点思考
2011年07月06日19:10来源:国企作者:范起家欢迎发表评论0字号:纠错|收藏|推荐将本文分享至:分享到和讯微博|分享到新浪微博|分享到搜狐微博|分享到腾讯微博|分享到开心网|分享到人人网|分享到豆瓣网|分享到手机国有企业的职务犯罪影响大、危害大。预防职务犯罪应从提高领导干部政治素质入手,完善落实好监督机制,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法制教育
国有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搞好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既是一个重大的经济问题,也是一个重大的政治问题。近年来在国有企业中发生的职务犯罪,不仅造成了国有资产大量流失,阻碍了企业的发展,挫伤了职工的积极性,而且影响了干群和谐,破坏了领导干部的形象。为了寻求从源头上治理国有企业职务犯罪的有效对策,遏制和减少国有企业职务犯罪的发生,笔者根据对某项目案件的了解,并结合近年来所发生的一些国有企业职务犯罪案件,谈几点思考。
理想信念不坚定。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剖析涉案人员违纪违法的根源,无不与理想信念的蜕变,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扭曲有关。有些企业领导干部由于受腐朽思想和市场经济的负面影响,信仰出现危机;不仅放松学习和思想改造,而且面对金钱物欲的诱惑心理发生失衡。当权力失去监督、贪欲占据上风的时候,就忘记了自己的理想和信念,滑向违纪违法甚至犯罪的深渊。
权力运作不公开。有的国有企业的领导干部、管理人员习惯于计划经济的管理方式,将采购、资金、人事等权力集于一身,有的甚至在涉及企业重大问题上个人说了算,不能正确行使自己手中的权力,民主集中制在他们眼里只是摆设;有的在物资采购、经营等过程中,搞“暗箱操作”、权钱交易,谋求个人或小团体利益;更有的领导干部以企业利益为名吃、请、送,以此来建立自己的“安全网”和“保护层”,严重败坏了党的作风和领导干部的形象,侵害了企业和职工利益。
制度不健全落实不到位。由于管理者自身素质的原因,不注重企业的基础性工作,制度不规范,管理粗放,政令不通,欺上瞒下,报喜不报忧,迎合领导的欢喜。工作不讲原则,办事不讲程序,利益不讲大局,荣誉不讲风格。这使已经建立的一些好的制度得不到有效执行,为职务犯罪提供了便利条件。
监督机制不完善。有的企业对权力的运作缺乏有效的制约机制和监督。在某些人事安排上造成权力失衡(如:副处长任项目经理),致使个别领导干部居高临下,用个人意志代替民主制度,用个人喜好代替工作方法,用个人权力代替集体领导。形成了企业的经营管理者在职务上是“一把手”,在权力上是“一长制”,在决策时是“一言堂”,财务支出是“—支笔”,班子副职成员不敢监督、知情的部门不愿监督、职工群无法监督的局面。预防职务犯罪的对策
(未完,全文共4574字,当前显示1119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