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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常委会11月30日召开会议

青铜峡市“8.25”较大中毒事故暨安全生产相关

工作汇报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马玉龙

(2011年8月29日)

市委:

根据会议安排,我就青铜峡市“8.25”较大中毒事故发生经过和善后处理以及安全生产相关工作情况作一汇报,不妥之处,请批评指正。

一、事故发生经过和善后处理情况

8月25日下午6时23分,青铜峡市第三建筑公司在青铜峡市渭莎物流中心实施宁夏圣花米来生物工程公司污水管道改线和维修工程时,现场作业的1名工人下到新修的检查井内,准备打开与米来公司排污管道连接的洞口。在洞口打开约20公分左右时,少量硫化氢涌出,这名工人感到身体不适,就从井内上来休息,另1名工人又拿着钢撬下到井中,准备把洞口再往大撬,这时大量硫化氢已涌出,该名工人中毒后掉到井底,井口的工人看到后,先后有6人下去施救,都发生硫化氢中毒,旁边施工的挖掘机将井口挖开后,7人立即被120急救车送往青铜峡市医院抢救,其中5人抢救无效死亡,2人脱离生命危险。事发后,涉及本工程的青铜峡市第三建筑公司、青铜峡市渭莎物流中心、宁夏圣花米来生物工程公司的相关负责人已依法被控制。青铜峡市、利通区市委政府分别成立了事故救援及1

善后处理领导小组,分成五个工作组,对五名死者家属一对一做好安抚工作。截止8月28日中午12时,5名死者家属已全部与宁夏圣花米来公司签订了死亡赔偿协议,并全额领到了赔偿金,其中1名死者已于8月26日安葬。

事故发生后,自治区党委常委、常务副主席齐同生、自治区主席助理刘晓河带领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安监、建设、卫生等部门,与市委书记白雪山,市领导赵永清、桂福田、李学文等迅速赶赴事故现场,指挥救援工作,并看望了伤亡者家属。在外地参会的吴玉才市长获知事故信息后,第一时间打电话安排部署抢救、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今天下午,自治区事故调查组正式进驻青铜峡市,按照自治区张毅书记8月25日的批示和王正伟主席8月26日的批示精神,开展事故调查工作。

二、开展硫化氢等有毒有害气体中毒事故防范工作情况根据自治区齐同生常务副主席、市委白书记在8月25日事故现场的重要指示,目前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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