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高手,超级方便的公文写作神器! 立即了解


对食品流通许可证后续监管工作的思考与建议

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面临的主要风险及对策建议

食品流通监管处

依照《食品安全法》及其法律法规规定,工商部门负责食品流通环节监管,并承担食品流通许可及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注册登记职责。一方面,食品安全形势严峻,食品安全监管责任重大,另一方面,《食品安全法》地方性法规尚未出台或相应配套法规不明确,在实施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过程中极易出现监管执法缺位、错位和越位等现象,如何正确履行监管职能,做好监管风险的防范,对于确保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具有重大的意义。

一、当前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存在的主要风险

(一)环节职责划分不清晰导致“行政缺位(不作为)”的风险

分段监管体制明确了部门职责,但每一种食品“从农田到餐桌”不可能分为每一段独立的环节,环节与环节之间是藕断丝连的,一个部门确也无法承担全部监管职责。同时在部分职能衔接上存在不清晰、不明确的情况,如食用农产品、保健食品、熟食卤味、现场制售食品的监管,存在环节重叠和管理交叉现象。近年来,实施品种监管的食品行业有向分段监管划分的趋势,工商部门既要发食品流通许可证,又要发食品生产企业、流通企业、餐饮服务企业、种养殖企业的营业执照,因此监管的风险点较多。

(二)监管手段缺乏造成“监管难到位”的食品安全风险

工商部门对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手段有食品流通许可、食品质量监测、市场巡查、专项整治、责令退市、下架召回、行政指导、信息公示等,这些手段无疑对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起到了很大的作用,但从问题食品的发现机制来看,工商部门还是缺乏有效手段。首先是食品监测,面对量多面广的流通环节,面对成千上万的食品种


(未完,全文共2593字,当前显示681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


温馨提示

此文章为6点公文网原创,稍加修改便可使用。只有正式会员才能完整阅读,请理解!

会员不仅可以阅读完整文章,而且可以下载WORD版文件

已经注册:立即登录>>

尚未注册:立即注册>>

6点公文网 ,让我们一起6点下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