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实施意见
顺庆区升钟灌区管理局
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实施意见
局属各股室(站):
按照《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关于顺庆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强化我局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促进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实施意见如下:
一、目的意义
为推进依法治区进程,贯彻落实“依法治区”的战略方针,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增强领导干部法律素质,提高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为构建和谐顺庆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实施范围
全局中层以上领导干部。
三、组织领导机构
成立以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的局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负责具体工作的协调和指导。设立联络员和信息员各一名,担任联络员、信息员,负责日常具体工作的开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局党支部的领导下,明确工作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密切协调配合,共同做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
四、学法主要内容
(一)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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