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队业务
一、旅游合同的内容
1、旅游路线
2、费用及包含项目
(1)费用总额
(2)包含项目
旅游费用包括:必要的签证,签注的费用(旅游自办者除外):交通费(含境外机场税);
住宿费;餐费(不含酒水费):非自费旅游项目的第一道门票费;行程中安排的其他项目费
用。组团社;组团社、地接社、境外导游等服务费。
(3)不包含项目
旅游费用不包括:旅游证件费用和办理离团的费用;个人投保的旅游保险费;合同约定自费项目的费用;合同未约定由组团社支付的费用(包括:行程以外非合同约定活动项目所需的费用、自由活动期间发生的费用等);境外小费;行程中发生的旅游者个人费用(包括:交通:工具上的非免费餐饮费、行李超重费,住宿期间的洗衣、电话、饮料及酒类费,个人伤病医疗费,寻回个人遗失物品的费用及报酬,个人原因造成的赔偿费用等)。
3、对旅游服务质量标准的约定
4、退团及损失
5、其他相关责任提示
(1)因旅游者提供材料存在问题或者其他自身原因被有关机关拒签、缓签、拒绝入境、
出境的,相关责任和费用由旅游者自行承担,组团社将未发生的费用退还给旅游者。
如给组团补造成损失的,旅游者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旅游者持有效护照,签证,在入境时,如因个人原因被当地移民局或海关拒绝入境,
旅行社不承担责任,不负责退款或赔偿。
(3)旅游者违反我国及前往国家(地区)的有关规定,携带过量货币或物品或违禁品而
产生的后果,由旅游者自行承担。
(4)旅游者在旅途中妥善保管自己的钱财物品,如发生遗失、被盗、被抢的情况,应以
相关机构(航空公司、酒店、保险公司)所订立的安全、赔偿条例作为解决的依据,旅行社积极协助办理,但是没有责任。
(5)团队在境外期间,旅行社应派遣专业领队,旅游者服从领队安排。旅游者行为有损
国家形象和其他团员利益,领队有权对其劝阻或处理,因此发生的损失由旅游者自行承担。如领队过失造成旅游者损失的,由旅行社负责赔偿。
二、签证及种类
签证,是一个国家的外交部或授权其驻外使、领馆,在外国护照上证明其护照有效,并核准护照持有人可以进入其领土及允许停留的时间,或通过其领土前往其他国家的标
识。
签证制度
是国家主权的象征,是国家对于外国人的路径实施有效控制和管理的具体表现,并以此达到维护国家安全及国内社会秩序的目的。
三、申根签证
1985年,由荷兰、比利时、卢森堡、法国和德国在卢森堡申根签署了旨在统一欧共体各国安全和难民政策的协议。
四、出入境管理
l、管理的对象:
海关---------物品。
移民局、边检---------人
2、国际惯例c、i、q检查(移民局):
c-----customs海关
i-----immigration证照查
验q----quarantine卫生检疫
五、表格:p149(入境检疫申明卡)
p153(海关申报单)
六、
领队的基本素质(简述)
1、良好的思想品德(1·热爱祖国:2·道德修养;3·敬业精神;4·遵纪守法:)
2、良好的业务素质(1·语言能力:2·知识结构:3·旅行常识)
3、较强的工作能力(1·组织能力:2·应变能力;3·分析和处理问题能力;)
4、身心健康(1·身体健康;2·思想健康;)
5、较高的政策水平
领队除了要有很强的法制观念外,还要具备较高的政策水平,特别是从事一线涉外工
作,要能够从我国的国情山发,正确理解国家关于出境旅游管理的方针政策,熟悉我
国的对外开放政策、外交政策以及关于祖国统一的政策,具有独立执行政策和宣讲政
策的能力
七、领队的工作职责和职业意识(选择题)
1、工作职责
(1)维护客人的正当权益,保证团队在境外旅游的安全和服务质量
(2)配合和监督导游的工作,协调导游与客人之间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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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