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县、示范镇、示范街、示范单位
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进一步倡导餐饮企业规范管理、合法经营、诚信兴商,全面提升全县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水平,促进餐饮服务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有效保障公众饮食安全,根据临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实施意见和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临政办发„2011‟61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大力践行科学监管理念,按照“分类指导、示范带动、分级实施、社会参与”的思路,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县、示范街、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创建一批示范单位,树立一批先进典型,进一步增强全县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意识和自律意识,推动餐饮服务单位升级和健康发展,提升全县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水平,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二、工作目标
力争用今年1年时间,将我县创成市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县,并创建1-2个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镇、1条以上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和50个以上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单位,以后逐年巩固提高。“十二五”期间,创成省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县,争创国家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县,并创建4-5个示范镇(街道),创建3-5个餐饮服务
食品安全示范街,创建150-200个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单位(店、食堂)。通过发挥示范单位的引领带动辐射作用,促进全县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的稳步提高。
三、示范标准
(未完,全文共2576字,当前显示655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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