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构建和谐社会的思考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作出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指出,“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是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重要保证”。“社会和谐是我们党不懈奋斗的目标”。这些重要论断充分表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局出发提出的重大战略任务,作为履行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职能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如何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战略任务在工商部门具体化,如何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中发挥好职能作用,值得我们认真探索和思考。
一、提高执行能力,构建和谐的领导班子。执行能力是建立在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理解领悟的基础之上,要提高执行能力,首先必须提高各级领导班子成员的理论素质和领导水平,着重提高从政治上把握和处理问题的能力。其次,要用科学的态度,健全的决策机制、责任机制和监督机制规范领导者的决策行为,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和各项规章制度,真正实现用制度管人、管事、管物,不因领导同志的调整而改变。第三,要坚持讲政治,讲党性,识大体,顾大局,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自觉珍视团结,维护团结,形成“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的精诚团结的领导集体,这是构建“和谐工商”的关键。
(未完,全文共2691字,当前显示594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