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和谐社会财政职能新思考
摘要。构建和谐社会要求积极转变财政职能,以人为本,正确处理效率和公平的关系。要以发挥人力资源的最大效率、缩小收入差距和充分就业为目标,在发挥市场机制的同时,注重政府调控并加大财政调节力度,最终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关键词:和谐社会;财政职能;效率;公平
实现社会和谐,始终是
人类孜孜以求的一个社会理想。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和谐社会本质上是从总体小康到全面小康的富裕型社会。中国已进入人均gdp达到1000美元至3000美元的转型关键时期。从国际发展经验来看,这个时期是产业结构快速转型、社会利益格局剧烈变化、政治体制不断应对新的挑战的时期。各种关系如果处理得当,经济就会顺利发展,如果处理不当,就会出现社会动荡、资源浪版权所有费、生态失衡、经济徘徊的局面。国际上的一些国家和地区,曾在20世纪70年代经济起飞后进入这个时期,但后来却走上了截然不同的发展道路:一些发展顺利的国家和地区,如今人均gdp已达到1-2万美元,而没有解决好社会矛盾和发展问题的国家和地区,至今人均gdp还停留在不足4000美元左右的水平。国际经验教训和我国的发展实践告诉我们,必须有针对性地构建社会结构各个层面的和谐。和谐社会必须以较高水平的经济发展为基础,在此基础上,构建城乡结构和谐、区域结构和谐、社会阶层结构和谐、就业结构和谐、人口代际结构和谐和人与自然和谐等。
一、资源配置职能应以发挥人力资源的最大效率为目标
财政的资源配置职能,过去一段时期其配置重点主要在物。构建和谐社会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必须尊重人民群众的创造精神,通过创新体制,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激发全社会的创造活力;今后必须加强对人的配置,即利用财政政策工具实现人才合理流动,发挥人力资源的最大效率。
和谐社会是一个充满活力的社会。为使社会充满活力,必须发展先进生产力,这是社会最活跃最革命的因素。中国要保持持续的增长,需要建立节约资源的生产和生活方式,保护好脆弱的生态环境;同时要推进市场化改革,为社会充满活力提供制度支撑。特别应强调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大力营造鼓励人们干事业、支持人们干成事业的社会氛围,使一切有利于社会进步的创造愿望得到尊重,创造活动得到支持,创造才能得到发挥,创造成果得到肯定,从而使社会活力竞相迸发。我国目前从事农业生产的人口比重仍高达49,这不利于中国完成向现代社会结构的转型,因此,要争取在未来15年内再转移出1亿多农村富余劳动力,并需要通过加大职业培训等方式将人口大国转变为人力资源大国。
发展必须以人为中心,发展的最高价值标准就是公平与公正。“社会公正”不仅仅表现为收入分配的公平,而且表现为人们在社会经济生活中地位的公平、机会的公平以及整个社会规则和机制的公平,是一个公平发展的体系。政府要摆脱、超越既得利益者的束缚,从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和正义的高度来处理各类社会问题。政府必须确立机会平等和按照贡献进行分配的规则,才能真正充分、持续地激发社会活力。机会平等的规则要求摒弃先赋性特权、身份等级等不公正因素的影响,保证每一位社会成员能够有一个平等竞争的条件,能够得到公正对待,从而拓展自由创造的空间,最大限度发挥自己的能力。应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政府宏观调控的框架内,在政府职能和权限的范围内,在公共财政的原则下进行改革户籍制度、改革土地制度、改革民工制度,以制度建设来构建和谐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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