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水乡中心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目标责任书
秀水乡中心学校
关于加强师德建设规范教师教育教学行为目标责任书
为加强我乡学校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塑造教师良好的“师表”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以及《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特制定《秀水乡中心学校关于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规范教师教育教学行为目标责任书》:
一、教师在执教过程中要依法执教、爱岗敬业、热爱学生、严谨治学、团结协作、尊重家长、廉洁从教、为人师表、行为世范。增强依法治教意识,切实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认真履行教书与育人的双重职责。坚持正确的教育观、学生观、质量观,不得进行有违职业道德的教学活动。
二、教师要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忠诚党的教育事业,以“培养优秀人才,发展先进文化和推进社会进步”为己任,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严禁参与赌博、封建迷信、色情或邪教活动,不得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思想。
三、教师要热爱全体学生,尊重学生的人格,坚持正面教育,平等、公正地评价和对待每一位学生,严禁侮辱,歧视、体罚和
1变相体罚学生,不得单纯以学生的学习成绩来评价学生;不得擅自公布学生考试成绩和按考试成绩给学生排队、排名和安排座位;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未经学校同意的各种考试、竞赛活动;也不能讽刺挖苦学生,更不能以“师道尊严”抑制学生的个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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