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自查报告
根据《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辽宁省教育厅转发》(辽食药监发【2011】
258号)文件精神和11月14日昌图县食品安全工作会议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我校食堂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学校的食堂卫生工作展开了全面、认真的自检自查,现将自检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食品卫生方面:
1.学校领导重视食堂卫生工作
每学年初,学校专门召开食堂、超市卫生工作会议,明确职责和具体分工,成立以校长为首的学校食堂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针对各项具体安全工作制定计划明确责任。同时召开学校教职工、后勤人员会议,学习上级颁发的文件,要求学校后勤人员提高食堂、超市卫生工作意识,增强食堂卫生常识,切实认识到学生安全卫生工作的重要性,保证把孩子教育好,管理好,保护好,让家长放心地将孩子交到我们的手中。
2.确保了饮食从业人员持证上岗。
3.健全卫生、食品管理制度,做到责任到人。建立健全的卫生管理制度及责任追究制度,责任到人,搞好食品卫生宣传,由卫生专职人员做好对食堂每周一次的检查评比,做到奖惩分明。
4.调整厨房内部布置。一是蒸饭间,二是蔬菜加工间,三是打饭间。
5.把好四个关,杜绝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1)、把好采购、加工关。采购做好验收工作,加工做到烧熟煮透,做好食品留样工作。
(2)、把好“消毒”关。所有的餐具、用具都高温蒸汽消毒。
(3)、把好“个人卫生”关。做到身体不适的职工不能进入食堂工作,从业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证及经过食品卫生培训合格才能上岗,工作人员进入食堂必须做到“三白”。
(4)、杜绝非工作人员进入厨房关,保证放毒现象发生。
6.实行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坚持按量化分级管理的标准规范化管理学校食堂。整改措施:
为有效的控制学校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做好各类事故隐患监控,切实保障学校师生员工健康安全。我们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解决:
(1)、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增强学生的食品卫生、安全意识。学校卫生室、食堂、超市要通过课堂教育、板报、知识讲座等多种形式加大教育力度,使食品卫生安全方面的知识深入人心,自觉抵制假冒、伪劣产品,维护自身健康。同时,也使食堂和超市的工作人员自觉按照《食品卫生法》进行操作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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