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和实施住房建设规划与住房建设年度计划,是国务院做出的重要部署,是改善人民群众生活,提高住房保障水平的重点工作,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引导建立符合国情的住房建设和消费模式的重要措施,是完善住房供应政策和调整住房供应结构、推进住房保障体系建设的重要手段。通过各地区、各有关部门的努力,住房建设规划工作已经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4号)精神,经国务院同意,现就进一步做好2009年住房建设计划、*年至2012年住房建设规划的制定工作提出以下指导意见:一、加强领导,认真制定……查看全文>>
一、确权意义草原权属的确定是以依法明确国土资源中应该是草原的土地的草原属性及其所有权和使用权。草原权属确定后,一是有利于树立群众保护资源的意识;二是有利于草地承包制在群众中的落实,调动广大群众参与生态建设的积极性;三是有利于草地资源的科学合理开发利用;四是有利于植物多样性的保护、生物链的连接;五是有利于水土保护、防止水土流失;六是有利于草地依法监管;七是有利于资源的可持续性利用。这必将对建立全民生态文明观以及文明的生产方式和文明的生活方式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二、确权主体草原确权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对草原的所有权和使用权进行确认,明确草原权属的具体行政行为。依据《草原法》、《**省实施〈中华……查看全文>>
各镇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风景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市各直属单位:为严格土地管理,积极预防、及时查处各类土地违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把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落到实处,进一步规范全市国土资源管理秩序,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资源保障,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创建“土地执法模范市”活动。现提出如下意见: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开展创建“土地执法模范市”活动的重要意义创建“土地执法模范市”活动,是新形势下加强土地管理,强化土地执法工作,切实保护耕地,促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对提高各级政府对土地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各级领导土地法制观念,依法精细化管理土地,强化监督检查,规范土地市场行为……查看全文>>
为合理利用土地,保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根据法律有关规定和《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以下简称《决定》)精神,现就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有关问题提出以下意见:一、关于征地补偿标准(一)统一年产值标准的制订。省级国土资源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制订省域内各县(市)耕地的最低统一年产值标准,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执行。制订统一年产值标准可考虑被征收耕地的类型、质量、农民对土地的投入、农产品价格、农用地等级等因素。(二)统一年产值倍数的确定。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统一年产值倍数,应按照保证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的原则,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确定;按法定……查看全文>>
保障性住房建设是关系民生、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有关精神,为切实改善本市中低收入家庭的居住条件,积极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促进城市健康有序发展,现对本市保障性住房项目的规划管理提出如下意见。一、适用范围本意见适用于经市政府有关部门认定的保障性住房项目,即居住对象主要为本市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配建保障性住房的就近安置住房项目参照适用。二、基本原则1、先有规划,后有建设根据《城乡规划法》,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应当纳入城市近期建设规划中,并明确近期建设的时序、发展方向和空间布局。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前,市和区县规划管理部门应当根据经批准的……查看全文>>
专项规划是对国民经济和社会的重大问题、重点领域、重要方面进行的专门性规划,是相应领域宏观市场导向和政府政策意图的集中体现,是政府指导该领域建设和发展、进行项目审核和投资安排的依据,对综合规划纲要实施具有支撑和保障作用。根据市委、市政府有关会议精神,本市"*"专项规划分为市级重点专项规划和市级一般专项规划两类,具体内容及编制分工安排如下:一、市级重点专项规划市级重点专项规划是由政府组织实施、针对本市"*"时期发展的关键领域和突出薄弱环节编制的规划。对综合规划纲要和修编后的城市总体规划实施,将发挥重要的战略支撑作用。(一)市级重点专项规划确定的原则。1.发展赖以支撑的战略性资源开发利用及保障。2.……查看全文>>
按照建设“都市型”现代农业的发展战略,结合国家宏观调控、大宗农产品出现周期性紧缺和本区面临“两港”开发、可安排耕地减少、外延式调整空间变小、农业产业格局基本成型的大背景与新特点,特对年秋播规划(年种植业计划安排)提出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紧紧围绕中央和市委、市府关于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目标,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统筹农业各产业的协调发展为切入点,以提高土地资源利用率、科技覆盖率、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农业综合生产力和农民经济收益率为着力点,进一步优化、提升和拓展农业主导产业,努力实现粮食稳定、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二、主要指标年全区种植业产值(现行价)安排17亿元,亩产值……查看全文>>
为切实保护耕地,增强粮食生产能力,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加强本区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土地出让金的收入、使用管理,根据《*市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土地出让金收支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结合本区实际情况,特制订实施意见如下:一、本实施意见所称的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土地出让金是指本区从土地出让金收入中按规定比例划出的专账管理的资金。本区土地出让金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比例,按土地出让平均纯收益15%确定,其中30%资金由市集中使用,70%资金由区集中使用。土地出让平均纯收益标准是指。根据《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土地出让金收入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49号)中确定的本区地方人民政府出让土地取……查看全文>>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精神,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强土地资产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提高认识,转变观念,积极为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服务各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要深入学习和领会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精神,充分认识合理处置土地资产对促进国有企业改革的重大意义。要从有利于搞活整个国有经济,促进国有经济布局战略调整和国有企业的战略性改组,推动企业科技进步出发,盘活和显化企业土地资产,积极参与和支持国有企业改革工作。要与企业改革的主管部门建立工作联系制度,及时了解企业改革和发展的进度与要求,在进一步贯彻落实《国有企业改革中划拨……查看全文>>
为巩固土地市场治理整顿成果,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28号,以下简称《决定》)精神,现就完善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查报批工作提出以下意见:一、严格控制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报批条件(一)《决定》下发后,通过清理有关文件,对仍未纠正违法下放的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权的地方,继续暂停该地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报批。(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首先办理经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确认纳入20**年度农用地转用计划的重点急需建设项目的用地报批;年度计划有剩余指标的,再办理其它建设用地报批。年度农用地转用计划指标用完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市、县,20**年底前暂停农……查看全文>>
第一条为了维护公共利益,保证我区基础设施系统安全,为我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基础保障和基础配套,规范基础设施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四川省<城市规划法>实施办法》和《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第二条本实施意见所称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包含。道路交通系统工程、给水系统工程、排水系统工程、供电系统工程、燃气系统工程、通信系统工程、防灾系统工程和其他特殊管线工程。第三条我区行政区划范围内市政建设项目适用本实施意见。第二章一般规定第四条区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城市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各专业规划实施规划管理。第五条对于规划未覆盖或规划调整区域……查看全文>>
为切实保护耕地,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建立建设项目集约高效的用地机制,促进我市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省人民政府关于严格土地管理切实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的通知》(浙政发〔2004〕37号)和《**省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决定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05〕1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市实际,现就严格土地管理、促进集约高效用地有关事项提出如下若干意见。一、统一思想,提高集约用地、依法用地的意识(一)树立集约高效用地观念。严格土地管理,促进集约高效用地既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也是保障经济社会……查看全文>>
《河北省十四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提出河北加快构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到2025年,单位gdp能源消耗比2020年降低15%左右。近日,河北省发展改革委印发《河北省十四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规划提出,以建设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为核心,以推行循环型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为主线,建立健全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全面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充分发挥资源循环利用的协同减碳作用,加快推进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绿色循环发展,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提供资源保障。规划明确了主要目标。到2025年,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产业体系基本形成,重点行业资源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升,覆盖全社会的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基本建立,资源循环利用产业……查看全文>>
为推进规划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提高规划的科学性、民主性,更好地发挥规划在宏观调控、政府管理和资源配置中的作用,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33号)、《**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规划工作的意见》(浙政发〔2005〕54号),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强和改进规划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建立健全规划体系(一)建立规划体系。同一行政层次的规划按对象和功能分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以下简称发展规划纲要)、空间规划、专项规划。(二)明确各类规划的功能定位。发展规划纲要是根据行政区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为对象编制的纲领性规划,在本级各类规划中具有统领地位……查看全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稳定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意见》(浙委办[2003]76号)文件精神,进一步依法保障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益,促进我市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农村社会稳定,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充分认识进一步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重要意义土地是农民的基本生产资料和重要生活保障,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农民的基本权利,是农民根本利益所在。1998年以来,全市各地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基本完成了以延长承包期30年为核心内容的二轮土地承包工作,促进了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稳定和完善,为保持农村社会稳定奠定了制度……查看全文>>
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推进我县土地开发整理复垦,保持全县耕地总量动态平衡,促进经济持续快速发展,我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向砖瓦窑厂征收土地复垦费的具体问题提出如下意见:一、征收土地复垦费的必要性加强土地复垦开发整理,是保持耕地占补平衡、保护耕地资源、置换年度用地指标、顺利报批土地的必要条件,特别是20**年9月省国土资源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耕地占补平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冀国土资地字[20**]42号),进一步严格了占用耕地补偿制度,要求在补充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后,才能申报建设项目用地,因此复垦土地更成为申报用地必需的先决条件。但要大面积地开展土地复……查看全文>>
为了保障城镇规划的实施,加强对临时建设工程的规划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参照《**市规划局关于加强都市区临时建设工程规划管理的意见》,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意见。一、本意见所称临时建设工程是指有效使用期不超过二年,不得登记产权的建(构)筑物。本意见适用于**县内临时建设工程的规划管理。二、对临时建设工程的审批,实行严格控制的原则。临时建设工程只能在国有土地上修建。三、对临时建设工程实行县规委会集中领导下的分级管理制度。以下范围内的临时建设工程需提交县规委会审查同意后,按照《**市规划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工作规程》规定,由县规划行……查看全文>>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我市陆域面积小,土地资源有限,耕地保护与用地保障矛盾日益突出,土地问题已成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事关战略性、全局性的重大问题。坚持节约集约用地,是当前十分重要和紧迫的任务。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实现土地节约高效利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推进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若干意见》(浙政发〔2008〕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提出如下意见。一、切实加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利用计划管理(一)认真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修编)工作。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按……查看全文>>
各乡镇党委,县属各党委(工委、总支):近年来,我县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在县委的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为我县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为进一步做好从工会、共青团、妇联组织中推荐优秀分子作为党的发展对象工作(以下简称“推优”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一、提高认识,充分发挥“推优”工作在党员队伍建设中的作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改革事业的稳步推进,离不开包括知识分子在内的整个工人阶级和包括青年、妇女在内的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努力。深入开展“推优”工作,对于培养造就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逐步增加党员队伍中一线党员、年轻党员、妇女党员的比重,建设一支充满生机和活力的党员队伍……查看全文>>
为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巩固党执政的群众基础,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内有关规定,现就做好新形势下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总体要求做好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忠实践行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拓展党员联系群众的途径,丰富党员服务群众的内容,畅通群众表达意愿的渠道,把帮扶困难群众作为重点,努力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团结带领群众共同实现党提出的各项任务。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要做到以下几点:(一)尊重和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尊……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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