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发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为建立发票管理长效机制,规范普通发票管理,根据“简并票种、统一式样、建立平台、网络开具”的工作思路,我局于2009年9月下发《全国普通发票简并票种统一式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取消行业限制、统一全国通用机打发票式样。在开展简并票种、统一式样工作基础上,部分税务机关进行了网络发票的有益探索,试点推行使用网络发票管理系统开具网络发票,并已取得初步成效。在总结部分税务机关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我局起草了《网络发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拟通过税务部门规章形式颁布实施。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1、登陆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网址:ht……查看全文>>
关于进一步规范村庄规划管理的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为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引导农村村民有序建房,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保障村民合法权益,着力解决村庄规划布局不合理、违规占用土地、农房私搭乱建、“千村一面”等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的指导意见》(豫政[2015]51号)要求,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一、重要意义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而村庄规划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核心内容之一,是立足于现实条件缩小城乡差别、促进农村全面发展、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必由之路,是做好农村地区各项建设工作的基础,是规划……查看全文>>
河南省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修正)(1996年5月20日河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根据2005年1月14日河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关于修改〈河南省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的决定》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改善村庄和集镇生产、生活环境,促进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国务院《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及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制定和实施村庄和集镇(以下简称村镇)规划,以及在村镇规划区内进行建设活动,必须遵守国务院《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和本条例。国家征用集体所有的土地进……查看全文>>
宁夏回族自治区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实施办法(修正)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1994年12月6日宁政发(1994)131号发布根据1998年9月27日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布的宁政发〔1998〕73号进行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发布的《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制定和实施村庄、集镇(以下简称村镇)规划,在村镇规划区内进行居民住宅、乡(镇)村企业、乡(镇)村公共设饱和公益事业建设,以及国家机关、事业、企业单位在村镇规划区内进行的各项建设。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征用集体所有的土地进行的建设除外。城市规划区内……查看全文>>
山西省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实施办法(省政府令第97号)(1994年11月8日山西省人民政府发布1997年10月25日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山西省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实施办法〉的决定》修正发布。)第一条为实施国务院发布的《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城市规划区外的村庄、集镇进行规划建设,除国家征用集体土地建设的项目外,均适用本办法。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村庄、集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乡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村庄集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村庄和集镇的村民委员会在乡级人民政府委托范围内负责……查看全文>>
山西省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实施办法(修正)1994-11-8(1994年11月8日山西省人民政府发布1997年10月25日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山西省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实施办法>的决定》修正发布)第一条为实施国务院发布的《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城市规划区外的村庄、集镇进行规划建设,除国家征用集体土地建设的项目外,均适用本办法。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村庄、集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乡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村庄集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主要职责……查看全文>>
山西省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实施办法(修正)(1994年11月8日山西省人民政府发布1997年10月25日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山西省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实施办法>的决定》修正发布)第一条为实施国务院发布的《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城市规划区外的村庄、集镇进行规划建设,除国家征用集体土地建设的项目外,均适用本办法。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村庄、集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乡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村庄集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主要职责是:(一)组织实施……查看全文>>
宜宾市南溪区征收集体土地补偿安置办法(代拟稿)第一条为依法做好南溪区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安置工作,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城乡统筹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宜宾市南溪区行政区域内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其补偿安置适用本办法。国家和省重点交通、能源、水利等大型基础设施项目征地补偿安置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三条宜宾市国土资源局南溪区分局,南溪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财政、监察、审计、公安、发展改革、民政、农业、林业、统计等行政主管部……查看全文>>
银川市征收集体土地及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集体土地征收管理,保障各项建设的顺利进行,维护土地所有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实施条例》,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市市辖区范围内征收集体所有土地及房屋拆迁的安置补偿,适用本办法。国家、自治区在本市实施的重点建设项目征地补偿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三条市国土资源局是我市集体土地征收及安置补偿的主管部门,下设征地拆迁审核办公室,负责对市辖区范围内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兴庆区、金凤区、西夏区人民政府负责实施本辖区范围内征收集体土地及房屋拆迁安置补偿的具体工……查看全文>>
茂名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茂名市市辖区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实施办法》的通知茂府〔2012〕10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滨海新区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茂名市市辖区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实施办法》业经市人民政府十一届十三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迳向市土地开发储备中心反映。茂名市人民政府2012年11月14日茂名市市辖区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城市辖区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管理,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加快城市建设步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查看全文>>
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安置办法为切实保护被征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顺利推进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xxx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干览镇实际,制定本办法。一、征收范围本办法适用于xxxx区域范围内集体土地上的村民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所有人,需对被征收人的房屋及附着物进行补偿安置的。二、安置方式、安置地点安置方式。房屋征收安置为迁建安置、调产安置(多层住宅)或货币补偿,由被征收人自行选择。迁建安置、调产安置地点为干览镇统一规划拆迁项目征收安置地块。迁建安置用地性质为集体使用土地;调产安置(……查看全文>>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集体土地征收补偿行为,维护征地范围内权利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省政府•关于同意成都市征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批复‣(川府函„2012‟99号)、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调整征地补偿安置标准等有关问题的意见‡的通知‣(川办函„2008‟73号)及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的通知‣(成府发„2009‟31号)、•关于公布实施成都市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的通知‣(成府函„2014‟11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查看全文>>
为了全面推进学校教育、教学及管理的信息化建设,进一步提升广大师生的信息素养和驾御信息技术的能力,用交互的信息技术手段架构师生互动的平台,提高学校教育信息化的应用水平和效能,实现信息化建设与学校发展同行,特制定学校信息化建设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教育信息化十年发展规划(2011-2020年)》文件精神,结合市局的信息化考核要求,根据我校办学特点逐步将教育、教学和管理架构到信息化平台上,以信息化助推教育均衡发展,加快我校的教育现代化。二、工作目标通过信息化应用推进工作加强我校教师的现代化教育理念和技术,丰富课堂教学,使信息化在学校各项工作中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为学生的学习提……查看全文>>
大新小学信息化建设与应用规划方案[深圳市南山区大新小学刘细英]【摘要】信息化技术在教育领域的推广和应用日新月异,学校信息化建设已成为未来学校教育发展战略的制高点。在当前新形势下,将传统校园逐步转换为数字校园已成为迫切需要。为适应这一需求,也为了使我校信息化建设与应用更进一步,我们本着“统一规划、分级负责、分步实施”的原则,以满足教育教学需要为基本出发点,根据我校的实际情况,总体规划,分段实施。【关键字】信息化建设学校网络信息化的学校,是以学校为对象的信息化、网络化、可视化和智能化的信息集成与应用系统,它将学校各部门、各学科、各领域的信息通过信息化和计算机处理,并最大程度地集成和利用各类信息资源……查看全文>>
学校教育信息化建设与应用规划实施方案随着计算机多媒体技术的飞速发展,计算机应用技术成为课堂教学信息化呈现的重要手段。为进一步深化新课程改革,推进素质教育,贯彻、落实学校“打造高效课堂”的总体教学目标,提高教师教学效率,矫正高效课堂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重形式轻内容、重数量轻质量、重教法轻学法、重训练轻反馈、重进度轻效度等偏差和不足,真正实施“高效课堂”,特制定学校教育信息化建设与应用规划的实施方案。一、信息化环境的建设党中央和国务院曾明确指出。要用教育信息化带动教育现代化,实现教育的跨越式发展。学校信息化的一个重要任务是信息技术与课程整合。但是,就目前而言,课堂教学,或者说有意义的接受学习仍然是学……查看全文>>
学校教育信息化建设与应用规划的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县、镇教育信息化建设实施方案,使我校教育信息化建设达到上级规定的建设标准,加快我校教育现代化建设的步伐,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和教师使用现代化教育技术的水平实现教育强校的目标,特从信息化环境的建设方案、信息化学习资源建设方案、优化的教学设计方案、以及培训方案四个方面,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学校信息化环境建设方案为了全面推进学校教育、教学及管理的信息化建设,进一步提升广大师生的信息素养和驾御信息技术的能力,提高学校教育信息化的应用水平和效能,锤炼学校信息化办学特色,在全体教职员工的共同努力下,争取学校信息化工作有新的跨越,特制定学校信息化建设发展规划:1、……查看全文>>
宋建军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以教育信息化,促进学校教育现代化”的战略指导思想和上级教育信息化发展的总体要求,打造教育信息化学校,以信息化促进我校教育教学改革创新,推进我校教育的现代化进程,努力实现我校办学质量的跨越式发展。一、总体目标在未来的三年中,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学校工作全局,深化教育改革,推进教育创新,加快教育现代化建设,努力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通过校园网的设施建设和教育应用功能的开发,构建一个集教学、科研、管理、办公为一体的信息化教育环境,最终实现学校教育过程的全面信息化。二、具体任务与推进计划(一)、信息化环境的建设校园网络环境建设目标。继续加强网络环境建设,学校网……查看全文>>
湖北省土地管理实施办法(1987年9月3日湖北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1997年12月3日湖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会议修订)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下简称《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加强土地管理,是各级人民政府的重要职责。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土地的统一管理工作。乡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土地管理工作。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应采取有效措施,宣传贯彻《土地管理法》和本办法,保护土地资源,制止乱占滥用土地的行为。鼓励合理开发和充分利用每寸土地。同时,必须保证国家建设项目,特别是重……查看全文>>
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土地利用和保护第三章国家建设用地第四章乡(镇)村建设用地第五章奖惩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一切土地依法属于国家所有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国家建设所征用的集体所有的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用地单位只有使用权。农村居民的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饲料地,所有权属于集体,个人只有使用权。第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第四条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寸土地,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各级人民政府、地区行政公署要全面规划,加强管理,切实保护、合理开发和利用土地资源,坚决制止乱占耕地和滥用……查看全文>>
四川省土地管理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结合四川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全省各级人民政府必须维护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贯彻执行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土地的方针,全面规划,加强管理,开发土地资源,切实保护耕地,制止乱占耕地和滥用土地的行为。必须切实保障粮食生产用地。各类非农业建设要尽量不占或者少占耕地。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侵占、买卖、出租、抵押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第三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按照国家土地管理法和本办法的规定,主管本行政区域内土地的统一管理工作,负责国家土地管理法和本办法实施的组织和监督。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土地管理……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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